为促进兵希小学食堂的民主管理,健全食堂监督机制,规范食堂的管理行为,提高学生食堂的饮食质量和服务水平,确保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、卫生、丰富、营养的膳食,办“让师生满意、家长放心”的食堂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立兵希小学膳食管理委员会。
一、膳食管理委员会组成名单
主 任:校长
副主任:分管校长
委 员:总务主任
食堂负责人
教师代表和工会代表1人
营养学专业人士代表1人
社会人士1人
家长代表8人
二、膳食管理委员会宗旨
膳食管理委员会宗旨:代表师生、服务师生,增进师生对食堂管理工作的了解,让家长放心,让师生满意,促进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民主化、公开化、透明化。
三、膳食管理委员会基本职能
1.全面实施监管。对食堂的卫生、饭菜的质量、饭菜的价格、操作过程、进货的质量及服务态度进行监督。
2.督促全体食堂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习,提高自身素质,按饮食卫生安全的要求,严格规范操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,以满足就餐师生的不同需求。
3.加强营养分析,根据学生的身心健康精心制作营养菜谱,每周将菜谱线上线下进行公示。
4.发挥纽带作用。及时收集反馈师生、家长对食堂管理中的意见、建议、要求,充分发挥学校、师生、家长和食堂之间的“纽带”、“桥梁”作用;针对食堂存在的问题,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,并具体监督食堂整改方案和措施的实施过程。
5.确保食品安全。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。” 督促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定期查体,严格持证上岗制度;监督食堂抓好操作卫生、饭菜卫生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,确保食品安全;督促食堂每次对当日所有饭菜进行取样,样品保留时间为48小时。
6.实施“文明共建”,与学校各部门协同共建文明餐厅。
四、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原则
1.在校长室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2.以广大师生为动力源泉,依靠师生及家长,发动更多力量参与膳食管理工作,自觉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。
3.公正、公平地评价食堂工作,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,加以改进。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、卫生及服务质量进行综合测评,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,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意见及建议。
4.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:膳食管理委员会是由学校校长、分管校长、总务主任、食堂负责人、社会人士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组成。总负责人为校长,总务主任为具体负责人,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:
(1)敬业精神,对工作一丝不苟,乐于为师生服务。
(2)积极参与食堂的监督工作。
(3)勇于开拓创新。
(4)言行一致,以身作则,公正、公平。
(5)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信任,善于团结各位委员,善于与食堂交涉,沟通。
五、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内容
1.完善制度建设,落实制度执行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教育、食品药品监督等主管部门的要求,参与审定和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检查落实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2.收集群众意见,改进食堂工作。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膳食管理委员会例会,广泛收集整理教师、家长和学生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向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反馈,督促食堂落实整改措施。
3.听取食堂汇报,协助办好食堂。听取食堂工作情况汇报,了解食堂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,帮助食堂及时排忧解难,努力办好学校食堂。
4.加强安全检查,确保食品卫生。加强对食堂饭菜质量、饮食卫生、环境卫生、安全工作、食堂人员个人卫生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,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,确保食品卫生安全。
5.监督成本核算,实施透明管理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,结合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,制定成本合理、营养均衡的食谱。监督食堂的重要事项决策过程,增强食堂管理的透明度。
6.全面收集、分析来自学生的信息。对于家长、学生对营养餐的投诉,第一时间与食堂沟通、协调,做好投诉回访工作。
膳管会成立后,将根据自身职责和食堂管理制度,积极大胆地开展检查、指导、监督工作,与食堂工作人员一起共同搞好学校食堂工作。
六、校方联系方式
校长室: 0512-36907980
总务处: 0512-36907981